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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在乎 Blog 的统计数据

有朋友问我,「你的 Blog 现在流量多少,有多少人订阅你的 Blog」甚至「你的 Blog 赚钱了吗」 ?碰到这样的问题,我首先就会敷衍,如果对方继续,我甚至会忽视他。

坦白的讲,这些数据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虽然我也加了统计代码)。就我个人而言, 开设 Blog 的目的很简单 ,它只是记录本人观点、技术笔记以及生活的地方。

建议在每天花那么多时间,去了解你的 Blog 统计数据之前,考虑下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你真的没有事情干,你可以做些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诅咒你的上司。

其次,不要说什么统计数据会影响写 Blog 的计划。坦白的讲,如果你觉得其他人对你文章的看法很重要,那么将其发到论坛去讨论岂不是更好?

再次,你敢保证这些统计数据是完全真是可靠的吗?比如 RSS 订阅数字的真实度 -- 搞不清楚为什么现在很多的 Blogger 都那么关注这玩意?

总之,你不承认每天看这些数据,其实是自我安慰的一种方式?就个人而言,写些有价值的内容才是持续 Blog 生命力的最根本途径。

对于微格式(microformats)的观点

麦鸡 在他的 Blog 宣传 微格式(microformats) 的应用,期前我们部门也做过相似的讨论,在这里总结下本人的看法:

微格式 相比某些炒得沸沸扬扬的「标准」而言,它本身仅仅是约定而已,所以它并不是强制性的。

微格式 的初衷,本人认为是交换和表现数据,但这并不能说明如果不用,我们的站点就「不够 Web2.0」。

微格式 并不是解决 Web 数据交换的唯一出路,所以不要神话它(更不要概念化它)。以后 微格式 是否将成为新的热点,本人保留意见,因为目前在国内所见到的是炒作概念。

目前国外已经非常流行的 RSS,在国内依然是非常的小众 。那么,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能够轮到 微格式 在国内广泛应用?

想到这里,如果 微格式 不能给网站带来根本利益,那些决策者是不会主动去用它们的。

微格式可能对 SEO 这块有利 (这块是否是上述所言的利益?),同时它对于 Web 文档的语义无关(微格式 的约定非常的宽松)。

鸡生蛋、蛋生鸡。只有草根的开发人员联合起来,微格式 才有进步发展的支持。

总之,技术人员使用 微格式 的成本非常低。因此,即便目前为止,微格式在国内还没有真正的推广普及开来。但就个人而言,我们有什么理由「以善小而不为」呢?

盗窃案后续

首先,感谢大家的近日来对于我的关心,基本上本人已经从郁闷中走了出来。接下来,说下在本人 从报案至今 的发生的的一些事情。

非常幸运的是,本人的手机安装了 防盗软件 (谁会想到这个时候它会派上用场呢)。其功能就是如果本人的手机换上了未被认证的 SIM 卡,该 SIM 卡的相关信息就会发送到指定的手机中。

其实,第二天(周日)我就收到了 SIM 被更换的消息,并迅速此信息告之了当地的警察(还是那套流程)。警察的答复都在意料之中「有消息我们会联系你的」。

当然本人并没有闲着,尤其是 一直表示歉意小妮子 同学(很多时候都是轮到我安慰她)。她出色的侦查能力,查到了此号码的归属地为「江苏,苏州」。进一步的,继续使用「非常规手段」,查到了次此 SIM 卡的用户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等)。

这是个重大的突破,本人对此也非常的激动,于是今晚(周二)很早下班再次去公安局汇报此事。小妮子 事前嘱咐本人,先不要说我们掌握的情况,先打探下警察方面的进展。

向他们询问案件的进展,我们亲爱的人民警察一脸的无辜样:「您提供的手机号得汇报上级,经领导批准以后才能查的」。对此,本人早已经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万般无奈之际,本人将目前掌握告诉警察,他表示非常的惊讶(他是否会认为我「上头有人」?)。其表示将会在验证提供的信息以后,并采取进行进一步的行动(娘希匹,第一步都没有跨出去,就想着进一步了?)。

当本人询问是否能主动联系此 SIM 卡持有人,并用现金赎回本人的笔记本、手机等物品时,那位神勇的警察叔叔非常明确的表示,「那是你们单方面的事情,我们无权过问。不过如果这样能找回失物,那也件未尝不可」(真他妈后悔怎么没有录音)。

本人彻底的对警察已经失望,甚至绝望。

在回去的路上和 小妮子 商量,是否直接联系此人。经过商量以后,我决定赌一次,于是找了个公用电话。

电话通了,接电话的人声音听起来非常的年轻(和本人期望的一样,但不确定是否就是嫌疑人)。在说明情况以后,此人表示对此并不之情,他也是刚购买此手机。

在本人的「恐吓和威胁」下,此人明显感到有些慌张,甚至说话感觉有点结巴(九零后,丫的心理素质就是差)。顺水推舟,本人暗示「购买赃物也是犯罪」(不记得我们伟大的 Party 制定的法律中是否有这样一条)。

继续恐吓:「此手机开关机记录都在本人的监视范围内,本人并将其提交给了警方,相信警方找到你只是个时间问题。如果你并不是嫌疑人,请将此手机退还给卖家,或者直接叫卖家和我联系沟通。」

接下来,本人并不想多说(其实也怕露怯),最后说了句「给你时间考虑下,有空我会再打你电话的」。

从目前的情况来说,找回手机的可能性会比笔记本大些。值得玩味的是其阐述的内容:本人周六晚手机被盗,周日下午就被购买。本人认为,其一,要么是此人在说谎,此人必定和嫌疑人有关系(有什么理由说没有呢);其二,要么就是犯罪团伙已经形成了 高效率的团队 (此人描述他收到物品,包括手机、充电器、包装都是全套的)。

要弄清楚此人有无说谎其实很简单,因为之前 妮子 了解的情况是此号码在杭州并没有通话记录,如果明日(周三)查询此号码在杭州已有通话记录,那么必定上述第一种情况无疑(我已经不会考虑再联系警察了)。

不管怎样,本人解决方案的天平已经倾向于私了了。在这种环境下,完全依靠警察至少目前在本人看来是不靠谱的。

在这里再提供个说法,就是警察在做失物笔录的时候,他们会尽量的压低价格,以此来隐瞒上报案情的严重程度。原因很简单,他们当然期望自己管辖的社区了然无事(原来他们也有 KPI),但是如当真采取这一做法,其和·谐程度真当让人叹为观止。

上述的观点真实性无法判断,所以烦请各位读者自鉴。咨询过律师(也可以自行搜索网络),就是在国内对于盗窃案件的判定程度是非常底的(尤其嫌疑人盗窃是私人物品时,国家的另谈),如不触及人身安全就会按照民事案件处理。

那么,接下来还能说什么呢?本人既然已经联系上了和失物有关的人员(不管是知情),我会在其「考虑清楚」以后再次联系他。如有必要,我会和其商定赎金 -- 这已经是本人目前为止最好的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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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叫「明城」,八零后、码农、宁波佬,现居杭州。除了这里,欢迎您通过 GitHubTwitterInstagram 了解我的更多动态。

本博客原名 Gracecode.com 、现更名 「無標題文檔」「精于心、简于形」以此践行极简、务实的理念。 在工作之外的个人生活方面,我崇尚简单、追求平淡,偶尔也带着一些可能不被所有人理解的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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